著作权法是调整著作权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核心制度构成既包含对作品权利的确认,也涉及权利的保护、限制与利用机制。以下为著作权法的主要制度框架及相关内容:

| 制度名称 | 定义及范围 | 法律依据 |
|---|---|---|
| 著作人权 | 指作者基于作品的创作而享有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 中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11条 |
| 邻接权 | 指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组织者等因传播作品而获得的权益,与著作人权并列保护。 | 中国《著作权法》第12条、第45条 |
| 权利内容 | 著作人权包括12项财产权(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和4项人身权;邻接权涵盖11项权利(如广播权、录制权等)。 | 中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45条 |
| 权利限制 | 包括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等情形,允许在特定条件下使用他人作品而不需授权。 | 中国《著作权法》第24条、第53条 |
| 侵权责任 | 侵权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行政责任(如罚款)或刑事责任(如构成犯罪)。 | 中国《著作权法》第52条、第54条 |
| 权利救济 | 包括诉前禁令、证据保全、惩罚性赔偿等措施,保障权利人快速。 | 中国《著作权法》第50条、第51条 |
| 技术措施保护 | 禁止规避权利人采取的技术措施(如加密、数字水印),防止非法复制和传播。 | 中国《著作权法》第49条、第52条 |
| 著作权许可 | 权利人可通过许可方式授权他人使用作品,需明确使用范围、期限及报酬。 | 中国《著作权法》第25条、第26条 |
| 著作权转让 | 权利人可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部分转让给他人,需签订书面合同并登记。 | 中国《著作权法》第28条、第32条 |
| 国际保护 | 通过加入国际条约(如《伯尔尼公约》)实现跨境作品保护,遵循“自动保护”原则。 | 中国《著作权法》第8条、第9条 |
扩展说明:
1. **合理使用制度**:中国《著作权法》第24条列举了12种合理使用情形,如为个人学习、教学科研等目的少量使用已发表作品,无需获得许可且不支付报酬。
2. **权属登记制度**:作品完成即自动获得著作权,但部分权利(如版权转让、许可)需通过登记实现法律效力。
3. **侵权赔偿机制**:2020年修订的《著作权法》引入“举证责任倒置”和“惩罚性赔偿”,对恶意侵权行为可处500万元以下罚款。
4. **新兴领域保护**:如人工智能生成物、短视频、游戏元素等数字化作品的权属认定问题,近年司法实践逐步完善相关规定。
核心词提示:著作权法制度涵盖创作、传播、全链条,其设计需平衡权利保护与公共利益,尤其在数字时代面临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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