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境外商标经注册后即受到我国法律保护。因此,只有经过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的境外商标可以在中国享有法律保护。根据《商标法》和我国与其他国家的相关协议,主要受国内保护的外国商标包括以下几类:
1.在中国注册并使用的商标:在中国注册并使用的外国商标在中国受到与国内商标同等的法律保护,这些商标既可获得商标权,又可制止他人侵犯。普遍来说,许多知名的境外品牌如耐克、麦当劳、可口可乐等品牌均在中国注册并使用。
2.在境外拥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如果在国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可以获得更广泛的保护。例如,苹果、三星等知名品牌就在中国境内成功地维护了其商标权利。
3.在境外被注册,但未使用的商标:根据《马德里协定》等相关协议,只要境外商标已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注册,而且在我国未被注册,就可以通过提交注册申请获得我国商标权,并受到法律保护。
总之,只要符合相关规定,获得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的境外商标将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包括依法予以保护、扩大保护范围、加强侵权行为的追究等。因此,境外品牌在进入中国市场时,应该通过商标注册等途径保护其知识产权,打击侵权行为,彰显企业形象,巩固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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