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第二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他的著作:
1.合理使用的原则,即合理范围内使用著作,并不妨碍著作权人正当权益的使用;
2.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报导等目的,必须标明作者姓名并出处;
3.为了编写学习或科研目的,必要地引用已发表的作品;
4.这些引用符合正常的学术惯例或社会习俗,不得有损作者的合理权益。
总的来说,第二十条规定了对著作权人的尊重和保护,同时也保障了一定程度下他人对著作进行合理使用的权利,但是使用时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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