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显示“申请中受保护”是指商标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注册申请并获受理,但尚未完成全部审查程序的状态。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该状态下的商标享有以下法律效力和注意事项:

1. 申请优先权保护
自申请日起,商标即产生“申请在先”的法律效力。若他人后续提交相同或近似商标申请,将被驳回。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同一天申请的商标需协商或抽签确定归属。
2. 临时性法律救济
- 侵权阻断:若他人在申请公告期(初步审定后)擅自使用相同商标,申请人可主张《商标法》第六十条的禁止权,要求停止使用并索赔。
- 恶意抢注抗辩:对抢注行为可援引《商标法》第四条(恶意申请无效)或第十五条(代理人抢注条款)提起异议或无效宣告。
3. 使用风险提示
- 未注册标志限制:申请中的商标若未获准注册,使用“®”标识属违法行为(《商标法》第五十二条),仅可标注“TM”表示商标意图。
- 驳回失效风险:若商标最终被驳回,此前对他人提起的侵权主张可能需承担反诉风险。
4. 审查周期与流程影响
中国商标审查周期通常为9-12个月,期间可能遭遇补正、异议等程序。根据2023年数据,异议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2-18个月,需提前规划商业布局。
5. 国际延伸保护
通过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的商标,可基于国内申请号主张优先权(《马德里协定》第四条),但需注意各国核准率差异,如欧盟对显著性要求较严格。
6. 商业合作注意事项
在商标未获准注册前签订许可合同时,需明确约定“注册失败解除条款”及责任分担,避免合同纠纷(参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该状态本质是法律对申请人的“过渡性保护”,最终权利需以核准注册为准。实践中,约30%的申请会因近似、缺乏显著性等原因被驳回,建议同步准备后备商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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