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认定的主要依据在于《专利法》第六十条至第六十五条。以下是对这些条款的概括性介绍:
第六十条规定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和限制。专利权人享有排他的权利,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专利技术。但也有一些例外情况不属于侵权,如为科研、个人非商业性使用等。
第六十一条详细界定了专利侵权行为,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以及使用专利方法或者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直接以该专利方法得到的产品等。
第六十二条规定了间接侵权的认定标准,即明知他人实施了侵权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销售的主要零件等。
第六十三条则规定了专利权的消耗,即专利品经专利权人许可公开销售后,再销售该产品不构成侵权。
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五条分别规定了评估侵权赔偿金额的标准,包括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利,以及专利使用费等。
总之,专利侵权的认定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当出现专利权纠纷时,需要综合考虑上述条款的适用,并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分析和判断。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