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主要保护以下几类创作:
1. 文字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戏剧、评论等各种形式的文字创作。这是著作权法最基本、最核心的保护对象。
2. 音乐作品:包括歌曲、交响乐、民族音乐等各种形式的音乐创作。音乐作品除了曲谱,也包括录音制品。
3. 美术作品:包括绘画、雕塑、工艺美术、漫画等各种形式的视觉艺术创作。著作权法还特别保护摄影作品。
4. 电影和录像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等视听作品。这些作品通常由多人合作完成,著作权法给予特殊保护。
5. 戏剧和曲艺作品:如话剧、歌剧、杂技等舞台表演作品。这类作品往往结合多种艺术形式,著作权法给予全面保护。
6. 计算机软件:无论是源代码还是目标代码,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随着科技发展,软件著作权受到日益重视。
7. 工程设计和产品设计:包括建筑设计、工业设计等创造性的设计作品,都可以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
8. 地图、示意图、模型等作品:这些作品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艺术创作",但只要体现了创作者的智力劳动,也可以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
总的来说,只要是体现了作者独创性和智力劳动的作品,都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法律还在不断发展,对新兴领域的保护也越来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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