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通讯软件商标注册可以涵盖多个类别。根据国际分类标准(Nice分类),通讯类软件可以涉及以下类别:
1. 第9类 - 计算机软件、通讯设备和相关设备:包括计算机软件、通讯设备、电脑游戏程序、计算机游戏软件等。
2. 第38类 - 电信服务:包括通过电信方式提供的通讯、传输、联络及互联网相关服务,如电子邮件服务、电报传输等。
3. 第35类 - 广告和商业:包括商业管理、商业管理咨询、广告、销售促销、市场营销等服务。
4. 第42类 - 科学与技术服务:包括提供科技文献检索、计算机编程和软件设计、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研究与开发等服务。
5. 第41类 - 教育和娱乐:包括提供在线教育、在线培训、电子游戏服务、在线娱乐、电子出版物等服务。
以上是通讯软件商标注册可能涵盖到的一些类别。当然,具体注册的类别会根据商标的具体用途和领域来确定。商标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类别进行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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