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涵盖法律、技术、形式等方面:
1. 新颖性
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不属于现有技术(申请日前全球范围内未被公开披露)。外观设计需与现有设计或现有设计组合有明显区别。现有技术包括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及其他方式公开。
2. 创造性
发明需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实用新型需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判断依据是申请时相关领域技术人员的认知水平。
3. 实用性
技术方案必须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理论方法、违反自然规律的发明(如永动机)不具备实用性。
4. 主体资格
申请人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职务发明需单位申请,非职务发明由发明人直接申请。共同发明需全体共有人同意。
5. 技术领域限制
科学发现、智力活动规则、疾病诊疗方法等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涉及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的发明需经保密审查。
6. 充分公开
说明书需清楚、完整地披露技术方案,以所属领域技术人员能实现为准。权利要求书应明确限定保护范围。
7. 单一性原则
一件申请只能包含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但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多项技术可合并申请。外观设计需一设计一申请。
8. 优先权主张
在12个月(发明/实用新型)或6个月(外观设计)内可基于首次申请主张优先权,需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
9. 不违反社会公德
涉及克隆技术、基因编辑等可能危害的发明不被授予专利权。
10. 形式要件
需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如需要)、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等文件。电子申请需符合格式规范。
专利授权前需经过初步审查(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或实质审查(发明)。注意:专利类型不同,保护期限不同(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15年)。企业申请前应进行专利检索,评估侵权风险与商业价值。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需按时缴纳年费维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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