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商标法并没有进行大规模的修改,但进行了一些细节调整和补充。
1. 商标异议申请范围调整。
根据新商标法,只有在先使用某一商标并已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形成一定的影响力后,才能向商标局对相似商标提出异议申请。这一调整旨在避免滥用异议程序以打压竞争对手。
2. 商标立案审查实施时间调整。
商标立案审查周期从原本的9个月缩短到8个月。此外,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也得到了调整,便于更好地处理复杂的商标争议案件。
3. 商标驳回复审制度优化。
新版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可以提出复审请求,并在接到商标局复审决定书后,可以继续提起不服商标复审决定的行政诉讼,此举将提高商标保护的效率。
4. 音标商标受理标准调整。
新版本的商标法对对音标商标的录取标准进行了调整。以前录取要求一定要有固定的音频文件,而现在则逐步推行直接提供文字材料的录取方式。
总体而言,今年的商标法修改并不大,主要是对商标申请、审查、异议等方面的流程进行了调整,对于商标的保护力度并没有明显增强。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条款,以更好地保护商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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