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中作品的归属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确定:
1. 作者原则
一般情况下,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创作该作品的作者。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2. 法人或组织作品
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其意志创作,并由其承担责任的作品(如官方文件、企业标准等),著作权归法人或组织所有。例如,某公司员工编写的内部手册若符合上述条件,则著作权属于公司。
3. 职务作品
- 一般职务作品:员工为完成工作任务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但法人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不得许可第三方以相同方式使用)。
- 特殊职务作品:如工程设计图、计算机软件等,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著作权归单位,作者享有署名权。
4. 委托作品
通过合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若无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受托人(创作者)所有,但委托人可在约定范围内使用。例如,委托设计师制作logo时需在合同中明确版权归属。
5. 合作作品
由多人共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享。若作品可分割(如歌曲的词曲),作者可单独行使权利;不可分割的(如共同撰写的小说),需协商一致行使权利。
6. 改编、翻译等演绎作品
改编、翻译已有作品产生的新作品,其著作权归演绎者,但行使权利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例如,翻译外文小说需获得原作者的授权。
7. 视听作品
电影、电视剧等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者,但编剧、导演、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可就剧本、音乐等可单独使用的部分主张权利。
8. 继承或转让
著作权可通过继承或合同转让(如作者将版权出售给出版社),受让人或继承人享有财产权,但人身权(如署名权)不可转让。
补充说明:
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自动产生,无需登记,但登记可作为权属证明。
不同国家对权属规定存在差异,跨国创作需注意国际公约(如《伯尔尼公约》)的适用。
著作权的归属直接影响作品的使用、收益与,明确权属是避免法律纠纷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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