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中关于扣押的规定主要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条款中,以下是其中的主要内容:
1. 扣押程序:商标法对于扣押的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怀疑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商标权人或者经过商标权人许可的单位、个人,可以向海关提出扣押申请。海关在接到申请后,可以扣押该商品,并通知商标权人。商标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海关提出书面请求,请求海关对扣押商品进行处理。
2. 扣押条件:商标法对扣押的条件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商标权人或者经过商标权人许可的单位、个人提出扣押申请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对怀疑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提出扣押申请;
- 申请向海关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商品的侵权行为;
- 依法提出扣押申请。
3. 扣押期限:商标法对扣押的期限也有所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海关在接到商标权人的扣押申请后,可以对商品进行扣押,并通知商标权人。商标权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向海关提出书面请求,请求对扣押商品进行处理。如果商标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请求,海关可以解除扣押。
4. 处理扣押商品:商标法对于扣押商品的处理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商标权人应当在接到海关通知后十五日内,向海关提出书面请求,请求对扣押商品进行处理。商标权人的请求得到满足后,海关应当依法处理扣押商品。
5. 民事赔偿:商标法还规定了侵权行为的民事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商标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其因侵犯商标专用权所受到的损失,并有权请求违法行为人承担侵权所得。
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关于扣押的主要条款和规定。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旨在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商标的合法使用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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