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合同订立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前期协商与意向达成
双方初步接触后,需明确合作意向,并就项目类型(如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制作规模、投资比例、版权归属等核心条款进行非正式磋商。此阶段可能签署《合作意向书》或《备忘录》,明确保密义务和排他性谈判期限。
2. 剧本或IP授权确认
若涉及改编权,需先行签订《版权许可协议》,明确授权范围(如改编权、发行地域、期限)、授权费用及衍生权利分配。原创剧本需确认权属清晰,必要时进行版权登记。
3. 合同草案拟定
由法务或专业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著作权法》及行业惯例起草合同,条款需涵盖:
- 主体信息(双方资质审查,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权利义务(主创人员选定、拍摄周期、档期保证);
- 资金条款(投资比例、付款节点、超支责任);
- 知识产权(署名权、音乐/美术等分项版权归属);
- 违约与终止(如主创更换、项目搁置的赔偿标准)。
4. 专项条款附加
针对特殊需求补充附件,如:
- 演员聘用合同(档期、肖像权使用限制);
- 完片担保协议(保险公司介入的履约保障);
- 衍生开发条款(游戏、周边产品收益分成)。
5. 法律审查与修改
双方聘请律师对合同文本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关注:
- 条款是否符合《电影产业促进法》等法规;
- 税务筹划(如联合摄制中的成本分摊);
- 争议解决机制(诉讼/仲裁地选择)。
6. 正式签署与备案
采用书面形式签署,必要时公证。重大项目需向广电主管部门备案(如中外合拍片需取得《中外合作摄制电影许可证》),涉及外资的还需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
7. 履行与后续管理
设立专人监督合同执行,定期核对付款进度、拍摄日志,重大变更(如剧本修改、主创替换)需签订补充协议。项目完成后按合同进行收益审计与分配。
影视合同具有高度专业性,建议全程由娱乐法律师参与,避免常见漏洞如署名争议、分成计算模糊等。合同订立后应妥善保管原始文件,电子版需加密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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