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合同欺诈的要件主要包括下述几点:
一、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虚假陈述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以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对合同中的事实作出的不真实陈述。重大遗漏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于本应该向对方告知的事实进行了不披露或者隐瞒。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一般是构成合同欺诈的重要依据。
二、对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主观恶意
主观恶意是指当事人在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时,有意欺骗对方,或者明知不真实或不完整而故意让对方误解。主观恶意是判断合同欺诈是否存在的重要标准。
三、对方的误解或受害
对方的误解是指受到欺诈行为的一方对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事实发生了误解,由此导致对方在合同内容上作出了错误的判断。对方的受害是指对方因此而遭受了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
四、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因果关系
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行为与对方的误解或受害之间应当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行为,对方不会发生误解,或者不会受到损失。
五、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欺诈的主体必须是一个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合同。这是因为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行为是在合同中发生的,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构成合同欺诈。
综上所述,要想构成合同欺诈,必须同时满足: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主观恶意、对方的误解或受害、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因果关系以及合同的合法性。只有当这五个要件齐备时,才可认定为合同欺诈,从而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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