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诈骗的判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相关司法解释,主要依据诈骗金额、情节严重程度及社会危害性综合判定,具体分为以下几档:
1. 基本量刑(数额较大)
诈骗金额达到“较大”标准(个人诈骗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5万元以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实践中,各省“数额较大”标准可能不同,例如经济发达地区可能上调至3万元个人诈骗。
2. 加重情节(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个人诈骗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25万元以上,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 多次实施保险诈骗;
- 造成保险公司重大经济损失(如导致偿付能力危机);
- 采取纵火、故意伤害等暴力手段制造保险事故;
- 勾结保险公司内部人员共同作案。
可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3. 特别严重情形(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
个人诈骗2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100万元以上,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如导致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破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扩展要点:
共同犯罪情形: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外,若保险代理人、公估人故意提供虚明文件,可能构成共犯,按诈骗罪或提供虚明文件罪数罪并罚。
未遂犯处理:诈骗未遂但金额达到“数额巨大”以上标准的,仍然可定罪量刑,但比照既遂从轻处罚。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犯罪分子需退赔保险公司损失,且罚金刑与民事赔偿并行不悖。
行业禁入:根据《保险法》,因诈骗被判刑者可能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行业。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重点审查主观恶意程度(如是否伪造交通事故、医疗证明)、手段危害性(如是否危害公共安全)及事后态度(如退赃退赔)。典型判例显示,涉及人身伤害的保险诈骗案刑期通常趋近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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