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诈和合同诈骗在法律性质、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二者均涉及合同关系中的不诚信行为,但法律定性与处理方式截然不同。

| 对比维度 | 合同欺诈 | 合同诈骗 |
|---|---|---|
| 法律性质 | 属于民事违法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主要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 属于刑事犯罪,涉及《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 |
| 主观目的 | 通常以获取不当利益为目的,未明确要求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 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财物。 |
| 构成要件 | 需存在欺诈行为(如虚假陈述、隐瞒真相),但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 需具备以下要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签订合同、骗取财物。 |
| 法律后果 | 承担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 需承担刑事责任(如拘役、有期徒刑或罚金),并可能面临民事追偿。 |
| 司法处理 | 由法院审理,适用《民法典》相关条款(如第148条)。 | 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判。 |
| 行为范围 | 涵盖合同签订、履行全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 | 侧重合同签订阶段的骗取财物行为,强调非法占有目的。 |
合同欺诈的认定更注重民事层面的诚信原则,例如一方在合同履行中故意隐瞒关键信息或虚假承诺,导致对方受损。而合同诈骗则需证明行为人具有明确的非法占有财物的主观故意,且行为符合《刑法》中对诈骗罪的构成要求。
实践中,若合同欺诈行为情节严重(如涉案金额巨大、多次实施等),可能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从而进入刑事程序。这种情形需结合具体证据(如虚构主体、伪造资质等)综合判断。
总结而言,二者的核心区别在于:合同欺诈侧重民事违约与诚信问题,而合同诈骗强调刑事犯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法律实务中需严格区分主观意图与行为后果,以避免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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