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的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当事人:合同必须由能够行为的人或法人来订立。能够行为的人是指具有法定能力、行为能力、相对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组织,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 合同目的:合同必须有明确的目的或内容。合同目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交付、做某事或者不做某事的行为。
3. 合同内容:合同必须有明确的内容,包括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其他与合同内容有关的事项,如付款方式、履行期限等。
4. 合同形式:合同的形式分为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一些特定类型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一般民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建议以书面形式来订立,以确保合同的证据性和可执行性。
5.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需要符合订约的意思表示及接受的要求。订约的意思表示是指当事人之间相互表示要订立合同的意愿,可以是口头或书面方式。接受是指受邀请人接受订约邀请的表示。当事人之间一致表示要订立合同后,合同即成立。
6.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合同一旦成立,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依法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7.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协商一致,对原有的合同内容进行修改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履行完毕,或者由于某种原因,合同中止或终止的情况。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合同订立的要素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上所述仅为一般性的概述。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业务实际情况,认真履行相应的要求,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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