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院对本案进行了充分审理,并就原告的诉讼请求作出了如下判决:
一、被告XXX应当立即停止实施诈骗行为,归还原告XXX因虚假合同而支付的款项,共计XXXX元。
二、被告XXX应当对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共计XXXX元。
三、被告应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以上判决。
四、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五、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自宣告之日起生效。
如对本判决有异议,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逾期不得上诉,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请求延期,本院将依法处理。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陪审员:XXX
XXXX年XX月XX日
【盖章】
以上判决正本一份,送达原告、被告及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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