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赠与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法典》第153条):
• 如赠与标的物为禁止流通物(、等)或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民法典》第154条):
• 例如债务人为逃避执行,与亲友签订虚假房产赠与合同。
3. 通谋虚伪表示(《民法典》第146条):
• 双方虚构赠与关系掩盖真实交易(如变相行贿)。
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实施(《民法典》第144条):
• 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行为的成年人实施的巨额财产赠与。
| 情形 | 法律依据 | 典型案例 |
|---|---|---|
| 侵害债权人撤销权 | 《民法典》第538条 | 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导致无法清偿债务 |
| 违反特留份规定 | 《民法典》第1141条 | 遗嘱人生前将全部财产赠与他人,损害法定继承人必要份额 |
| 无权处分未获追认 | 《民法典》第311条 | 擅自赠与夫妻共有财产且共有人未追认 |
核心区别: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有效。
| 类型 | 常见情形 | 法律后果 |
|---|---|---|
| 无效合同 | 违反强制性规范、恶意串通 | 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
| 可撤销合同 | 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 | 撤销后溯及既往无效 |
1. 不动产赠与特别规则:
• 未办理产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未经公证的任意撤销权除外(《民法典》第658条)
2. 举证责任分配:
• 主张合同无效方需举证存在法定无效事由
3. 部分无效规则:
• 若无效条款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剩余内容仍可有效
注: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材料进行法律判断,建议发生争议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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