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名买车合同纠纷中,涉及所有权归属和付款责任的举证责任通常由以下几个方面承担:
1. 实际出资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他们应当举证证明自己为车辆付款,并拥有车辆所有权。这可以通过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证明材料来证明。
2. 名义买车人:作为合同签订人,他们需要举证证明自己是真正的买车人,不存在借名行为。可以提供购车过程中的沟通记录、签订的相关合同等。
3. 第三方证人:如果存在第三方参与其中,他们也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车辆的实际所有权归属和付款情况。
总之,举证责任应当由各方当事人按照自身的主张和责任来承担。法院将综合评判各方提供的证据,判断车辆的实际所有权归属和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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