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院调解费用的计算主要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涉及以下几方面:

1. 收费标准
调解费一般按件收取,标准为50-300元/件。部分省份明确离婚案件调解不收费(如北京、上海等)。若调解后进入诉讼程序,已缴调解费可抵扣案件受理费。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6条,部分高院实施细则。*
2. 诉讼费与调解费的关系
- 离婚案件诉讼费基础价为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时,20万元以下不另收费;超过部分按0.5%加收。
- 调解成功可减半收取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5条),部分地区对诉前调解完全免收。
3. 特殊情形处理
- 经济困难者: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可申请缓减免费用,需提交收入证明等材料(《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44-47条)。
- 律师调解:若委托律师参与调解,需另行支付律师费,通常按协议价或地方政府指导价计算(如500-3000元/次)。
4. 调解流程影响费用
- 法院附设调解(诉前调)通常无费用。
- 诉中调解可能产生笔录费、文书费等杂费,单笔不超过100元。
5. 注意事项
- 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费用低于诉讼判决。
- 部分法院试点电子调解,可能免除差旅等间接成本。
离婚调解费用的最终金额需结合地域规定、案件难度及当事人协商情况综合确定,建议提前咨询管辖法院立案庭或当地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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