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就分割财产、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书面记录的文件。离婚协议书经过以下步骤才能生效:
第一步:起草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的起草可由离婚双方自行完成,也可由律师代为起草。在起草协议书的过程中,双方需要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进行详细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定双方签字确认的内容。
第二步:签署协议书
双方在明确协议书内容并对其无异议后,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证据力达到要求的情况下签署协议书,确保双方签字是真实有效的。双方签署之后,应留存备份以备日后证明使用。
第三步:公证
离婚协议书可以进行公证,公证可以提高协议书的证据力和执行力,有利于双方以后的权益维护。公证可以在当地公证处进行,需要双方亲自到场签署,并出示有效证件。
第四步:法院确认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但为了保障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需要提交给法院进行确认。法院确认协议书时,会核实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保障了双方合法权益,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履行义务。
第五步:生效
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和法院确认后,即生效。一旦协议书生效,双方应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履行义务,如有一方违反协议内容,对方可以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协议。协议书生效后,也可以在协议生效前提撤销或修改,但需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总之,离婚协议书经过起草、签署、公证、法院确认等程序后才能生效,是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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