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关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决,主要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遵循以下原则:
1. 子女最佳利益原则
法院优先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教育成长及情感需求。例如:
- 维持子女现有生活稳定性(如学校、居住环境);
- 父母的经济能力、教育水平及陪伴时间;
- 8周岁以上子女的意愿需被尊重(《民法典》第1084条)。
2. 抚养权分式
- 共同抚养:若父母协商一致且条件允许,可共同承担抚养责任,需明确居住安排、费用分担等细节。
- 一方直接抚养:法院可能判给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另一方享有探视权并支付抚养费(通常为收入的20%-30%)。
- 兄弟姐妹不分离:司法实践中,除非有充分理由(如年龄差异过大),法院倾向将兄弟姐妹判给同一方抚养。
3. 特殊考量因素
- 父母一方存在家暴、吸毒等不良行为,可能丧失抚养权;
- 子女长期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照顾,可能影响判决;
- 父母再婚或经济状况突变,可申请变更抚养权。
4. 法律程序与证据准备
- 需提交收入证明、住房条件、子女日常照料记录等材料;
- 调解是必经程序,协商不成则进入诉讼。
5. 延伸知识
- 抚养权与监护权不同:离婚后未直接抚养方仍保留监护权;
- 抚养费可协商调整,但需符合子女实际需求与当地生活水平。
判决结果需结合个案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权益。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