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财产公证需遵循以下步骤及注意事项,以确保财产分割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1. 明确财产范围
- 需公证的财产包括婚内共同财产(房产、存款、股票、车辆等)以及婚前个人财产(需提供购买凭证或权属证明)。混合财产(如婚前购房婚后还贷)需明确比例。
- 注意隐匿财产风险,可通过银行流水、不动产登记查询补充举证。
2. 签订书面协议
- 双方协商拟定《财产分割协议》,内容需具体列明财产明细、归属方、分割方式(折价补偿或实物分配)。协议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逃避债务)。
- 协议建议明确债务承担条款,避免离婚后连带责任纠纷。
3. 公证程序要求
- 携带、结婚证、财产证明(房产证、存折等)原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员会核实财产权属及双方真实意愿。
- 涉及房产等不动产的,公证后仍需办理过户登记才能对抗第三人。
4. 特殊财产处理
- 公司股权分割需结合《公司法》,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可公证股权转让协议但需同步完成工商变更。
- 保险产品需区分投保人、被保人,可通过公证变更受益人或分割保单现金价值。
5. 法律效力与撤销
- 公证后的协议可直接作为法院执行依据,但若一方举证存在胁迫或欺诈可申请撤销。
- 离婚后一年内对隐匿财产可提起诉讼重新分割。
6. 替代方案
- 可通过法院调解书确认财产分割,效力等同于公证。若双方信任度低,建议同步进行财产保全。
公证费用通常按财产标的0.1%-0.3%收取,各地略有差异。涉及跨境财产的还需考虑冲突法适用问题(如境外房产依不动产所在地法)。建议提前咨询专业离婚律师审核协议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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