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2条规定,夫妻离婚,需要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进行。而离婚诉讼中,诉讼费用是根据离婚案件的标的额确定的。
在四川德阳,诉讼费用的计算标准如下:
1. 标的额在1万元(含)以下的案件,诉讼费为200元。
2. 标的额在1万元至10万元(含)的案件,诉讼费按1%计算。
3. 标的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含)的案件,前10万元按1%计算,超过10万元部分按0.5%计算。
4. 标的额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案件,前100万元按1%计算,超过100万元部分按0.2%计算。
5. 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前1000万元按1%计算,超过1000万元部分按0.1%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费用的计算是以离婚案件的标的额为基础的。而标的额是指离婚案件中,申请离婚的一方或双方在离婚中争议的财产、抚养费、赡养费等的金额。如果双方没有争议,或者标的额无法确定,可以按照法院的裁辖权进行计算。
此外,离婚案件中还可能产生其他费用,比如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这些费用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总之,在四川德阳,离婚诉讼费用是根据离婚案件的标的额来计算的,具体数额请咨询当地的法院或律师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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