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是夫妻彼此关爱,相濡以沫的良好互动关系。然而,当一对夫妻决定离婚时,必须面对许多焦虑的议题,如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分配问题。因此,探讨婚前的财产分配是非常重要的。
在我国的婚姻法中,将财产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以及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个人财产。
首先,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是指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若依照婚姻法规定,则离婚期间夫妻可以依照个人财产法则进行分配。也就是说,个人财产归其所有人所有。例如,一位夫妻入婚前所拥有的房产以及个人私房钱等,都是属于个人财产范畴,这些东西在离婚后不会进行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
其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期间,夫妻不管是以一个人名义还是共同名义所拥有的财产。因此,夫妻共同财产所包括的财产范畴非常广泛,除了婚姻关系期间所获得的,其它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居所,汽车等财物是夫妻共同所有的。其财产是由夫妻两人共同拥有的,离婚时需进行平分。然而,有人可能会有疑惑,如车由我买单,房子由你筹备,那这时,你认为汽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房子属于配偶个人财产,那么如何进行平分财产呢?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汽车是在婚姻关系期间买入的,而房子是由一方自己筹备而来,如果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分,那么一方需将自己拥有的房子转移给其离婚对象配偶。当然,除非离婚对象配偶同意,另一个人可以免除转移。
最后,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个人财产。所谓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个人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期间,个人对自己个人财产实施了某些动作而致使其权利因而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例如,一位夫妻入婚前已经购买好的车,在婚姻关系期间发生了购买手续,从原本的个人财产转变为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也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