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赡养费标准是由省物价局制定的,根据山东省物价局于2019年公布的《山东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山东省的赡养费标准如下:
1.城市居民每人每月赡养费标准为1530元,其中:
(1)一级城市:1600元/人/月;
(2)二级城市:1520元/人/月;
(3)三级城市:1420元/人/月。
2.农村居民每人每月赡养费标准为1170元。
此外,应根据被赡养人的家庭收入情况来确定具体的赡养费数额。如果家庭收入比较低,赡养费标准可以适当提高。如果被赡养人有医疗、饮食上的特殊需要,也可以适当增加赡养费标准。但是,在确定赡养费数额时,应综合考虑被赡养人需要的生活水平和家庭财务状况。
在执行赡养费标准时,应按月给予被赡养人支付,并由赡养人向被赡养人提供相应的生活必需品和服务。如果赡养人无法执行赡养费义务,可以由法院强制执行,或者由政府指定机构进行代管或监管。
总之,山东省的赡养费标准是比较合理和规范的,能够帮助保证被赡养人的最低生活水平。赡养人应该尽到自己的赡养义务,为被赡养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和照顾。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