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在我国法律和政策框架下受到明确支持,主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配套措施保障遗嘱人的权益。以下是具体的政策支持和相关要点:
一、法律依据与形式多样性
1. 《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编(第1119-1163条)
- 明确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赋予公民通过遗嘱自由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
- 认可5种遗嘱形式: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需两名以上见证人)、公证遗嘱(取消原《继承法》公证遗嘱优先效力,各形式遗嘱以最后生效为准)。
2. 公证遗嘱 streamlined 程序
- 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规定70岁以上老人可免费办理公证遗嘱,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对低保人群减免费用。
- 公证处需全程录音录像,确保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便民服务与政策激励
1. 法律援助支持
- 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老年人可通过12348法援热线申请免费法律咨询,部分地区(如广东)提供上门遗嘱代书服务。
2. 不动产登记联动
- 自然资源部2021年明确,凭公证遗嘱可直接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简化遗产过户流程(需其他继承人无异议)。
3. 中华遗嘱库等社会服务
- 民政部支持的公益项目,为60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遗嘱登记保管,采用人脸识别、精神评估等科技手段确保效力。
三、特殊群体保障
1. 军人和公职人员
- 《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要求师级以上军官应当订立遗嘱,涉及军用财产的需经军队政治工作部门备案。
2. 失独家庭
- 部分省市(如江苏)财政补贴失独父母办理遗嘱公证,优先保障其指定意定监护人的法律效力。
四、税务与金融配套
1. 遗产税暂未开征
- 现行政策下遗嘱继承不动产暂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09〕78号),但需注意未来政策变动风险。
2. 保险金遗嘱对接
- 银保监会规定保险受益人可指定为"法定",亦可通过遗嘱变更,但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更新信息。
重要提醒:
见证人资格:无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担任见证人,否则遗嘱无效。
行为能力认定:建议高龄或患病遗嘱人提前做司法鉴定,避免后续纠纷。
保管建议:公证遗嘱由公证处存档,自书遗嘱可交中华遗嘱库或律师事务所保管。
遗嘱政策持续优化,建议关注2024年将修订的《遗嘱认定规则》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电子遗嘱等新形式的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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