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下:
1.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破产等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用人单位发生严重财务困难且无法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且用人单位也无法安排其他适当工作的。
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
6.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
总之,只有在上述法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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