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达道湾劳动仲裁所是鞍山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一家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公共机构,其具置是在鞍山市铁东区达道湾镇达丰路19号。
鞍山市达道湾劳动仲裁所是一家依法设立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矛盾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工作。劳动仲裁所作为政府的专门机构,有权调解和仲裁在劳动关系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涉及工资、社保、工时、保险等劳动合同中的各种条款,并解释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鞍山市达道湾劳动仲裁所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坚持人民调解、仲裁的基本原则,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仲裁原则,全力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劳动仲裁所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经生效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所的仲裁程序是公开、简便、快捷的特点,其一般程序包括:受理、调解、仲裁、裁决和执行等程序。受理程序是指劳动仲裁所接到申请劳动争议处理的申请书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告知有关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受理结果的程序。调解程序是在接到申请后,劳动仲裁所会邀请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到所里进行调解,调解的目的是希望双方能够和解,达成协议。仲裁程序是指在调解无果时,由劳动仲裁所组织仲裁庭进行公开听证,审理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和辩论意见,并作出仲裁裁决。裁决程序是指作为仲裁庭的专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进行认定并做出裁决决定的程序。执行程序是指当仲裁裁决生效之后,是负责强制执行的程序。
总之,鞍山市达道湾劳动仲裁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劳动纠纷处理机构。如果您在劳动合同方面发生了纠纷,可以到劳动仲裁所提交申请,得到专家的公正裁决,享受法律所赋予的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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