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伤鉴定材料的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1. 报告工伤事故
员工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需在24小时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部分地区为48小时),并提交《工伤事故报告表》。
若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员工或其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 准备鉴定材料
需提交以下核心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
工伤认定申请表(由社保部门提供或官网下载);
劳动合同或其他劳动关系证明(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医疗机构出具的初诊诊断证明书、病历、检查报告(需加盖医院公章);
复印件及证人证言(如有目击者需附证人复印件及书面证明);
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需载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
3. 提交申请
材料备齐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社局工伤认定科提交申请(部分地区可线上提交)。
若劳动关系存在争议,需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4. 等待审核与现场调查
社保部门通常在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复杂案件可延长30日。
可能安排专家对伤情进行现场调查或医学检查。
5.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通过后)
伤情稳定后(一般医疗期满),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提交:
- 工伤认定决定书;
- 病历、影像资料等医疗证明;
- 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鉴定结果分1-10级伤残,影响后续赔偿标准。
注意事项
时效性:超过1年未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可能不予受理(特殊情况除外);
证据保存:保留所有医疗票据、交通费凭证等,用于后续理赔;
争议处理:对鉴定结果不服,可在15日内向省级鉴定机构申请复审;
用人单位责任:若单位未缴工伤保险,全部待遇由单位支付。
扩展知识
临时工、实习生等非正式员工也可申请工伤认定,但需先确认劳动关系;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具体标准参见《工伤保险条例》;
部分省市推行“工伤速裁”机制,简化轻微工伤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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