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法,以下岗位不得签订劳务合同:
1. 个体工商户,并向社会公众提供个体劳务的个人;
2. 从事家庭劳动的家庭雇佣劳动者;
3. 因工作的特殊性不适合签订劳务合同的岗位,如临时性、间歇性的工作等。
在以上岗位中,个体工商户、家庭雇佣劳动及特殊性工作,不适合签订劳务合同是因为这些岗位的工作性质不符合劳务关系的要求,不能完全符合劳动法对劳务合同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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