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单位申报工伤需严格遵循《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人社部门规定,具体流程如下:

| 步骤 | 内容 | 注意事项 |
|---|---|---|
| 1 | 事故发生后15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供: • 事故伤害报告 • 劳动合同复印件 • 医疗诊断证明书 |
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应由单位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若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职工或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 |
| 2 | 准备材料清单: • 职工复印件 • 或考勤记录 • 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 • 工伤事故现场照片(如有) |
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无劳动合同需提供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费记录等。 伤情严重的需附专家鉴定意见书。 |
| 3 |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内容包含: •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 伤害类型及程度 • 涉及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 |
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盖章后提交至当地人社局工伤科。 用人单位应如实说明事故情况,隐瞒事实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
| 4 | 等待工伤认定结论,时效为6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 认定结果会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通知单位。 认定为工伤的,经办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
| 5 | 后续伤残鉴定及赔偿申请 | 伤情稳定后(一般为伤后3-6个月),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 |
申报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
扩展说明:省直单位通常属于省级机关或事业单位,其工伤申报主体为单位人事部门或法定代表人。如涉及跨地区工伤,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由统筹地区社保部门处理。
常见问题:
1. 职工自行申报时需提供单位盖章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劳动关系证明
2. 交通事故工伤需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 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重要提醒:2023年全国工伤认定平均时效为60日,但个别地区可能因案件复杂性延长至90日。建议单位建立工伤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及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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