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工伤认定需符合法定情形。以下是应当认定工伤及视同工伤的具体情形、相关流程及注意事项:

| 情形类型 | 具体描述(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
|---|---|
| 工作原因受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
| 预备或收尾性工作受伤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
| 履职期间遭受暴力伤害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
| 职业病 | 患职业病(需经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诊断认定) |
| 因工外出受伤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
| 通勤事故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
| 情形类型 | 具体描述 |
|---|---|
| 突发疾病死亡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
| 抢险救灾受伤 |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
| 退役军人旧伤复发 |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
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主观恶意行为造成的伤害。
1. 申请时限: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申请;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
2. 必要材料: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证人证言、事故责任认定书(通勤事故需提供)。
3. 认定主体: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决定。
职业病认定特别说明: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且疾病须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现行10大类132种)范围内。
工伤待遇范围: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具体标准与伤残等级挂钩(1-10级)。
争议解决途径:对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 举证责任倒置:用人单位否认工伤的,需承担举证责任。
2. 时效中断情形: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等特殊原因可申请时限中止。
3. “三工原则”核心: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需同时满足或存在合理延伸。
总结:工伤认定遵循“无过失补偿”原则,但需严格符合法定情形。建议劳动者保留完整的证据链,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共同保障工伤保险制度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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