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中最高法院,即蒙古国最高法院于2020年12月23日对董郁玉实施2次故意犯罪被判处55年有期徒刑,并不是判了死刑。董郁玉在犯罪之后积极认罪悔罪,向受害者家属赔偿了经济损失,可能也是减轻刑罚的因素之一。同时,法律司法机构在判决时,会全面考虑案情、证据和被告人的个人情况,而不是简单地判决死刑,以确保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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