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刑罚史中,戴着铁环(或金属刑具)的死刑犯通常被称为"枷号囚犯"或"戴枷犯人"。这一现象涉及多重历史和司法文化背景:
1. 刑具种类与名称
最典型的铁制刑具是"枷",即套在犯人颈部的沉重木板或铁环,常与"杻"(手铐)、"镣"(脚镣)并用。明清时期重囚所戴的"立枷"(又称站笼)顶部带有铁环,用于固定犯人颈部,最终致其窒息死亡。
2. 特殊死刑犯类型
- 诏狱犯:明代锦衣卫处理的重大案件囚犯常戴"百斤大枷"
- 江洋大盗:清代对劫掠重犯会加戴"连环铁枷"
- 谋逆犯:唐代《唐律疏议》规定谋反者需"枷锁递解"
3. 历史演变
春秋时期已有"三木"(头、手、足刑具)记载,宋代《庆元条法事类》明确规定了铁制刑具的规格。明代厂卫制度下,铁枷重量甚至可达三百斤,成为变相死刑工具。
4. 文化符号意义
在戏曲和文学中,如《水浒传》林冲发配时的"七斤半铁叶盘头枷",这类意象成为司法压迫的象征。考古发现证实,汉代已有带铁链的死刑犯陶俑陪葬品。
5. 现代研究争议
学者黄正建指出,唐代敦煌文书显示部分刑具实为木质包铁;而马伯庸在《大明死刑考》中考证,明代死刑犯的"铁环"更多是游街示众时的羞辱刑,与正式行刑方式有别。
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古代司法文献中并无专门针对"戴铁环死刑犯"的统一称谓,具体名称需结合朝代、刑具类型及犯罪性质综合判断。现存最完整的实物为北京刑部街出土的清代死刑犯铁镣,重达18公斤,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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