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和减刑是刑法中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法律手段,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性质不同
罚金是刑罚种类之一,属于财产刑,通过强制犯罪人缴纳金钱来惩罚其犯罪行为。减刑则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是对原判刑罚的减轻,属于执行阶段的变更,而非独立刑种。
2. 适用阶段不同
罚金在审判阶段由法院判决确定,与主刑同时宣告。减刑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法院裁定是否对符合条件的罪犯减少刑期或变更刑罚执行方式。
3. 适用条件不同
罚金的适用依据是犯罪性质和情节(如贪利型犯罪常附加罚金),法律明文规定需并处或可单处罚金。减刑则要求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立功或重大立功,且需满足最低服刑期限(如原判刑期1/2以上)。
4. 法律效果不同
罚金直接增加犯罪人的经济负担,体现惩罚性;未缴纳可能转化为强制缴纳或限制高消费。减刑则是缩短监禁时间或变更刑罚(如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体现教育改造目的。
5. 程序要求不同
罚金通过判决书直接生效,缴纳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减刑需经过监狱考核、公示、检察机关监督,最终由法院裁定,全过程受《刑法》第78-80条严格规范。
6. 特殊情形对比
财产关联性:罚金数额可能与违法所得挂钩(如1-5倍罚金),减刑与财产无关,但积极履行财产刑可能作为悔改表现参考。
复合适用:被判处罚金的罪犯仍可因服刑表现获得减刑;减刑裁定不影响未执行完毕的罚金。
扩展知识:
罚金刑面临执行难问题,部分国家建立日额罚金制(按收入折算);中国实践中可通过扣押财产、分期缴纳解决。
减刑存在限制:及暴力犯罪被判10年以上者,减刑可能严控;重大立功等情形可突破一般减刑幅度。
刑法修正案(八)对减刑增设“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XX年”的硬性规定,如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执行不得少于13年。
罚金侧重经济制裁,减刑侧重行为矫正,二者分别从不同维度实现刑罚的报应与预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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