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将“千刀万剐”称为凌迟,是极其残酷的死刑执行方式,属极刑范畴。以下是详细解析:
1. 历史沿革
凌迟最早可追溯至五代时期,辽代正式列入法典,明清两代广泛适用。明代《大明律》规定对谋反、弑亲等重罪施用凌迟,清代延续此法直至1905年废除。
2. 执行方式
- 刀数规制:理论上分3357刀(明代刘瑾案记录割满刀数),实际执行常简化。
- 技术标准:要求刽子手依序切割非致命部位,延长痛苦时间,最后刺心致命。
- 示众威慑:刑后首级或尸块悬挂示众,强化震慑效果。
3. 法律定位
属“五刑”之外的加重刑,针对十恶重罪:
- 谋反、谋大逆(如朱高煦案)
- 恶逆(子女弑父母)
- 不道(灭门等极端暴力)
4. 东西方比较
欧洲类似刑罚如“四马分尸”(英国叛国罪)或波斯“桩刑”,但中国凌迟更强调精密痛苦控制,反映传统刑法“惩恶扬善”的符号化特征。
5. 废止争议
清末法律改革中,沈家本以“非文明之法”力主废除,但部分官员认为对震慑土匪有效,最终在《大清现行刑律》中取消。
这种刑罚的演变折射出中国传统法制从威慑主义向近代人道主义的转型,其残酷性在现代法治语境下已成为反思司法暴力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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