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1. 主体资格
单位犯罪的主体是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通常不构成单位犯罪的主体,其犯罪行为可能归于自然人犯罪。
2. 主观方面
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单位整体意志,即犯罪行为由单位决策机构或其负责人决定,或者单位默认、放任犯罪行为。单位故意犯罪常见,如逃税、等;过失犯罪在少数情况下也可能构成,如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3. 客观行为
犯罪行为必须是以单位名义实施,且与单位业务活动相关。例如,单位为谋取利益实施合同诈骗、环境污染等行为。若员工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则不构成单位犯罪。
4. 法律明文规定
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条文明确规定。例如,刑法第393条的单位行贿罪、第347条的罪等。若条文未明确单位可构成犯罪,则仅追究自然人责任。
5. 利益归属
犯罪所得须全部或部分归单位所有。若利益被个人私分,可能同时追究单位与自然人的责任。
扩展知识:
单位犯罪的处罚一般采用"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的界限在于是否体现单位整体意志,而非多个自然人的合意。
单位被撤销、注销后,仍可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跨国单位犯罪涉及管辖权冲突时,可能需依据国际刑法或双边协议处理。
单位犯罪的认定需结合具体案情,严格区分单位行为与个人行为,避免扩大打击面或纵容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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