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假释制度是指在罪犯服刑期满之前,经有关机关批准,准许其提前从监狱释放的一种特殊的释放制度。假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罪犯顺利重返社会,并鼓励其改过自新,从而减轻其处罚。
一、撤销假释的概念
撤销假释是指对已经被假释的罪犯,由于其在假释期间有严重违法或违反假释条件的行为,导致原判决中剩余的刑期应当立即重新执行的制度。撤销假释是假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在一定情况下对罪犯的额外惩处。
撤销假释的主要依据是《刑法》第81条的规定,该条规定:"被假释人在假释期内有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或者在假释期内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应当由原作出假释决定的机关予以撤销假释,并执行原判剩余刑期。"从该条可以看出,撤销假释的前提包括两种情形:一是被假释人在假释期内有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二是被假释人在假释期内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二、撤销假释的法律依据
撤销假释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刑法》第81条的规定。该条是撤销假释的直接法律依据,明确了撤销假释的具体条件。
2.《监狱法》第49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对被假释人在假释期内有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应当由原假释决定机关撤销其假释,并执行原判剩余刑期。
3.《刑事诉讼法》第260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原作出假释决定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被假释人在假释期间有新的犯罪行为或者违反假释条件的,有权撤销其假释。
4.《刑罚执行法》第44条的规定。该条规定,被假释人在假释期内有违法行为未经责令改正或者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原作出假释决定的机关应当撤销其假释,并执行原判剩余刑期。
三、撤销假释的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撤销假释的具体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犯罪嫌疑人在假释期内有违法行为或新的犯罪行为的发现和认定。这通常由监狱、公安等部门发现,并向原作出假释决定的机关报告。
2.原作出假释决定的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责令被假释人改正。如果被假释人拒不改正或在假释期内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就应当作出撤销假释的决定。
3.原作出假释决定的机关发出撤销假释的决定,通知被假释人及有关部门执行。
4.被假释人应当被送回监狱,继续执行原判剩余刑期。
总之,撤销假释制度是刑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体现了对严重违法或新犯罪行为的罪犯的额外惩处,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撤销假释的前提条件、法律依据以及具体程序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为保护社会秩序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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