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死刑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是主要法律条文和制度要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死刑适用范围: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如故意、、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或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 死刑缓期执行(死缓):若非必须立即执行,可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缓期间若无故意犯罪,期满减为无期徒刑;若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25年有期徒刑。
- 排除适用对象:犯罪时未满18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及年满75周岁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不适用死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复核程序:刑事诉讼法第246-250条规定,死刑案件需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中级法院一审的死刑案件,须经高级法院复核后报最高法院核准。
- 执行方式:采用决或注射死刑,实践中以注射为主。
3. 司法解释与特别规定
- 犯罪:《全国法院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武汉会议纪要)明确,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标准,且无从宽情节的,可判处死刑。
- 死刑证据标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死刑案件证据必须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最高标准。
4. 国际条约与改革动态
- 中国保留死刑但严格限制适用,签署《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尚未批准),逐步减少死刑罪名。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项经济犯罪死刑,2020年修正案(十一)进一步调整。
中国死刑制度的核心是“少杀、慎杀”,通过实体法限定范围、程序法多层审查,体现对生命权的谨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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