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著作权法,以下信息通常不受著作权保护:
1. 事实和数据:事实、数据、历史事件等客观信息本身不受著作权保护。
2. 公共领域作品: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作品,即著作权已经过期或作者放弃著作权的作品。
3. 公共文件:政府文件、法律文件、法院判决等官方文件通常不受著作权保护。
4. 简单事实陈述:简单的事实陈述、通报、标题、口号等短语通常不足以展现独创性而不受著作权保护。
5. 公开发表的事物:口述的言论、演讲、公开发表的文章、评论等公开传播的内容可能不受著作权保护。
6. 想法、观点、概念:著作权只保护具有表现形式的原创作品,而不包括单独的想法、观点或概念。
7. 其他不符合著作权保护条件的作品:如缺乏原创性、独创性、创作困难性等的作品。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某些信息本身不受著作权保护,其表达形式可能仍受到著作权的保护。因此,在使用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信息时,仍需注意尊重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以避免侵犯他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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