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全类别保护是指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选择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分类)的全部45个类别(1-34类为商品类别,35-45类为服务类别)进行注册,以实现商标在所有商品与服务领域的独占使用权。

其核心价值在于:防止他人在任何类别抢注相同/近似商标,避免品牌被稀释、丑化或搭便车,尤其对多元化经营企业或知名品有重要意义。
| 大类划分 | 代表类别 | 具体领域示例 |
|---|---|---|
| 商品类(1-34类) | 第9类 | 科学仪器、电子产品(如手机APP) |
| 商品类(1-34类) | 第25类 | 服装鞋帽 |
| 服务类(35-45类) | 第35类 | 广告销售、电商平台服务 |
| 服务类(35-45类) | 第43类 | 餐饮住宿服务 |
适用全类保护的企业类型:
1. 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如苹果、阿里巴巴)
2. 拟多元化发展的企业
3. 商标独创性强的品牌(如自创词汇商标)
实施要点:
- 成本考量:中国采用按类别收费制(目前标准为每类300元官费+代理服务费),全类注册初始成本约1.5-4万元不等
- 后期维护:需定期监测所有类别的商标异议、续展(10年/次)
- 防御策略:常与商标淡化保护、跨类混淆认定等法律手段配合使用
需注意:全类保护不等于无限权利。若注册商标连续3年未在任何类别使用,他方可依法申请撤销该类别注册(依据《商标法》第4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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