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法是调整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创作、传播、使用及保护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专门法律,属于知识产权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律渊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首次颁布,历经2001年、2010年、2020年三次修订,最新修订版于2021年6月1日生效。以下是核心内容和扩展要点:

1. 保护对象
明确保护独创性表达,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美术建筑、摄影影视、图形模型、计算机软件等九类作品,邻接权还涵盖表演、录音录像、广播信号等。不保护思想、程序操作方法等非表达性内容。
2. 权利内容
分为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财产权(复制、发行、表演、信息网络传播等12项权利)。2020年修订新增"广播权"子项,明确短视频等新型作品保护。
3. 权利归属
原则上归属作者,但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法人作品有特殊规定。合作作品需共同协商行使权利,视听作品权利归属采用"约定优先+制片者默认"规则。
4. 合理使用制度
列举12种法定情形,如为个人学习、新闻报道、课堂教学等使用可不经许可、不付报酬,但需注明作者和作品名称。2020年新增"无障碍阅读"例外条款。
5. 著作权期限
自然人作品为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法人作品为首次发表后50年。摄影作品保护期与其他作品实现统一。
6. 技术措施保护
禁止故意规避版权保护技术措施,同时规定技术措施不得滥用。2020年修法明确规避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
7. 集体管理制度
中国著作权协会等集体管理组织可代表权利人授权,解决海量作品授权难题,收费标准需国家版权局审批。
8. 侵权责任
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可适用惩罚性赔偿)、没收违法所得等。法定赔偿额上限提至500万元,实际损失难以计算时可参考权利许可费倍数。
该法实施条例还细化作品登记、著作权合同备案等程序性规定,并与《民法典》《刑法》及国际条约衔接。需要注意,著作权自动产生无需登记,但登记可作为证据。网络环境下通知-删除规则、平台责任等具体适用需结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配套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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