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本次修订是在前两次修订的基础上进行的,主要涉及数字化时代著作权保护、网络侵权行为处罚、著作权运用合理化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对于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采取了更加严格的惩罚措施,规定了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在特定情况下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著作权合理使用方面,对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在数字化利用著作权作品时的合理使用进行了详细规定。此次修订的出台,对于维护著作权人权益,促进创意产业发展,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与文化发展相协调的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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