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塑属于商标注册的第20类。
第20类主要包括家具、镜子、相框、木制或塑料制品等,其中特别包含非金属雕像、艺术品、摆件等雕塑类产品。以下是更详细的分类和相关知识:
1. 核心类别:
- 第20类(家具及装饰品):涵盖木质、石质、金属(非贵金属)雕塑、艺术雕塑、装饰性雕像、纪念雕塑等。
- 具体小类可能包括:2003(非金属摆件、艺术品)、2005(非金属宗教或庆典用品)等。
2. 相关扩展类别(根据雕塑用途或材料):
- 第6类(金属材料):若雕塑以金属为主体(如铜雕、铁艺雕塑),需额外注册。
- 第19类(建筑材料):适用于石材、水泥等建筑装饰雕塑。
- 第21类(工艺装饰品):若雕塑兼具实用功能(如陶瓷摆件)。
- 第14类(珠宝首饰):涉及贵金属或宝石材质的微型雕塑或艺术首饰。
- 第16类(印刷品):雕塑设计图、艺术画册的版权保护。
3. 注意事项:
- 材料区分:不同材质的雕塑可能需跨类注册(如木雕在第20类,金属雕塑可能需加注第6类)。
- 艺术服务:若涉及雕塑设计服务,需注册第42类(设计服务)。
- 版权保护:雕塑作为艺术品可同时申请著作权登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4. 国际分类参考:
- 中国采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其他国家可能略有差异,跨国注册需核对当地分类。
商标注册时建议结合具体产品形态、材质及商业用途,进行多类别布局,避免权利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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