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非诉条款是指商标法中关于非诉讼程序的规定,主要涉及商标的注册、变更、无效宣告等方面。以下是商标法非诉条款的主要内容:
1. 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法规定了商标注册的程序和条件。申请人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商标标识,经商标局审查合格后,进行公告和异议期等程序,最终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2. 商标注册的期限和有效期: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自注册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注册。
3. 商标转让和许可:商标法规定了商标转让和许可使用的条件和程序。商标注册人可以将商标转让给他人,也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商标,但需经过商标局的审批。
4. 商标使用: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注册商标后3年内开始使用商标,否则可能被他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商标法对商标使用的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商标的真实使用和规范使用等。
5. 商标变更:商标注册人如需变更商标注册事项,需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商标变更包括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注册商标标识等的变更。
6. 商标评审:商标法规定了商标评审的程序和条件。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初审和实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商标予以注册,并发给注册证书。
7. 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是指商标注册人将商标许可使用的事实向商标局备案的行为。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备案,否则可能影响商标的有效性。
8. 商标异议和无效宣告:商标法规定了商标异议和无效宣告的程序和条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商标注册申请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已注册商标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以上是商标法非诉条款的主要内容,这些条款对商标注册、变更、无效宣告等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保障了商标权益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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