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无偿转让合同需明确以下核心条款并遵循法律规范,具体框架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合同主体信息
1. 转让方(甲方)与受让方(乙方)
- 需完整记载双方名称、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个人需附复印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 权利保证条款
- 甲方声明对专利权的合法所有权,承诺无质押、查封等权利负担,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若涉及共有专利,需全体共有人签署合同。
二、标的专利详情
1. 专利基本信息
- 列明专利名称、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号、申请日、授权日及有效期,附专利证书及最新年费缴纳凭证。
2. 技术资料清单
- 明确移交的技术文件(如说明书、附图、技术秘密等),并约定交付时间和形式,建议制作附件清单由双方签收确认。
三、权利义务条款
1. 转让方义务
- 办理权属变更登记(需配合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后续技术咨询(可约定服务期限)。
2. 受让方权利
- 取得专利的全部权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许可、等),特别注明无偿受让后甲方不得再主张任何权益。
四、违约责任
1. 权利瑕疵责任
-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转让无效,需赔偿乙方直接损失及合理开支(如律师费、评估费)。
2. 登记协助义务
- 逾期未配合办理变更登记的,可约定按日计算违约金比例(建议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0.05%)。
五、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明确受中国法律管辖,争议可约定通过仲裁(注明仲裁机构全称)或诉讼(指定管辖法院)解决。建议优先选择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六、其他条款
1. 税收承担
- 尽管为无偿转让,但专利过户可能产生印花税(税率为0.05%),需约定由哪方承担。
2. 生效条件
- 可附加生效条件(如乙方上级单位批准),若无特殊要求写明“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准备建议
应包括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权评价报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技术资料移交清单、双方资质证明文件。涉及涉外转让的需提交《技术出口许可证》批文(如需)。
法律风险提示
1.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稳定性较差,建议受让前检索无效宣告风险。
2. 若专利权剩余保护期不足3年,需评估商业价值是否匹配转让成本。
3. 职务发明转让需原单位出具放弃优先受让权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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