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法》最新一次修订于2020年10月1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专利法》自1985年实施以来的第四次修改(此前分别在1992年、2000年、2008年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1. 加强专利权保护
- 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最高可处以五倍惩罚性赔偿(第71条)。
- 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至500万元,下限为3万元(原为1万-100万元),显著提高侵权成本。
- 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参照《电子商务法》规定平台责任(第72条)。
2. 专利期限补偿
- 新增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第42条),对创新药发明专利授权后因行政审批延误的时间给予补偿,最长不超过5年,且总有效期不超过14年。
-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从10年延长至15年,以适应《海牙协定》国际标准。
3. 完善外观设计制度
- 增设局部外观设计保护(第2条),允许对产品的局部创新设计单独申请专利,与国际惯例接轨。
- 引入外观设计国内优先权制度(第29条),申请人可在6个月内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并享有优先权。
4. 促进专利实施运用
- 新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第50-52条),权利人可自愿声明许可条件,降低交易成本,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公告。
- 明确职务发明产权归属约定优先原则(第6条),允许单位与发明人通过合同约定权利分配。
5. 加强药品相关保护
- 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第76条),仿制药上市审批需考虑原研药专利状态,设立纠纷早期解决机制。
- 新增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公共健康例外条款(第55条)。
6. 适应新技术发展
- 明确诚实信用原则(第20条),遏制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 扩展新颖性宽限期适用范围,放宽至所有公开情形(第24条)。
此次修订立足国际趋势与本土需求,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尤其注重生命健康领域创新,同时通过制度优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后配套发布了《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2023年1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操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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