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诉前保全措施是指在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前,为阻止侵权行为的继续或防止证据灭失,权利人向法院申请采取的临时性法律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一、财产保全
1. 冻结、查封侵权人财产:法院可裁定冻结侵权人的银行账户、查封其机器设备、产品等财产,确保未来判决得以执行。
2. 扣押侵权产品:针对涉嫌侵权的成品、半成品或生产工具,法院可采取扣押措施,防止其流入市场。
二、行为保全(临时禁令)
1. 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法院可裁定侵权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使用或进口涉嫌侵权产品。
2. 禁止销毁证据:要求侵权人不得转移、隐匿或销毁与侵权相关的账册、设计图纸、电子数据等。
三、证据保全
1. 查封、复制侵权证据:法院可对侵权现场的生产记录、销售合同、仓储物流单据等采取拍照、复制、封存等措施。
2. 电子证据固定:通过技术手段保全网站、电商平台中的侵权页面、交易记录等电子数据。
四、其他辅助措施
1. 要求提供担保:权利人申请保全时,法院可能要求其提供担保(如保证金),以防错误保全造成被申请人损失。
2. 海关备案扣留:专利权人可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备案,海关发现涉嫌侵权货物时可依职权扣留。
扩展说明:
紧急性与必要性:诉前保全需满足“情况紧急”和“难以弥补损害”的条件,例如侵权行为即将导致市场 irreparable damage(不可逆损害)。
48小时裁定:法院应在受理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立即执行。
错误保全赔偿:若最终判定不侵权,申请人需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诉前保全需结合专业律师策略,全面收集侵权初步证据(如公证购买侵权产品、侵权对比分析报告),以提升法院支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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