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4年3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985年4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专利制度的法律,为中国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奠定了法律基础。

以下为专利法立法及历次修订的关键时间节点:
| 时间 | 事件 | 主要内容摘要 |
|---|---|---|
| 1984年3月12日 | 立法通过 | 确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大类型 |
| 1992年9月4日 | 第一次修订 | 扩大专利保护范围,延长专利期限(发明专利延至20年) |
| 2000年8月25日 | 第二次修订 | 适应WTO规则,禁止许诺销售权,取消行政终局决定 |
| 2008年12月27日 | 第三次修订 | 提高授权标准,增加强制许可条款,完善程序 |
扩展知识:
1. 立法背景:改革开放初期为吸引国际技术转移,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需求
2. 保护对象:发明创造涵盖产品、方法及其改进的新技术方案
3. 国际接轨:1985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专利保护制度与全球体系相融合
4. 实施效果:截至2023年,中国发明专利有效量达421.2万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居世界首位
全球专利法溯源:
现代专利制度起源于1474年《威尼斯专利法案》,英国1623年《垄断法规》首次确立专利申请原则。中国最早专利制度见于1898年清朝《振兴工艺给奖章程》,1944年国民政府颁布正式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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